關於埔墘-門禁管理辦法
新北市板橋區埔墘國民小學校園門禁管理辦法
壹、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國民中小學公共安全管理手冊。
貳、目的:維護校園安寧,確保師生安全。
叁、門禁管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08 時至下午 21 時。
校園開放時間:
ㄧ、週一至週五上午 05 時 30 分至 07 時。
二、假日上午 08 時至下午 15 時 30 分。
肆、管制要點:校門之開關非警衛人員不得任意操控,除上放學時間外應予以關閉並嚴密管控,
嚴密監控有無外人及閒雜人員進出。上班時間如有訪客,應依以下規定辦理:
一、長官貴賓:由警衛確認後准予進入,並儘速通知校長及相關人員。
二、洽公、廠商及其他人員:各處室應主動將每日至校內洽公或修繕之廠商名單主動通報
警衛室,以方便作業。請於換證後並於訪客登記簿上登記,由警衛人員通知受訪單位
核准後,始得進入。
推銷人員一律謝絕進入校園
三、志工:憑本校志工隊核發之志工服務證出入校園。
四、場地租借單位:憑本校租借單位核發之會員證出入校園。
五、學生家長:
1、家長於上課期間不得任意進入校園,除非因緊急事故或特殊需求,經聯繫導師確認
後,於訪客登記簿上登記後換證方可進入校園,會客完後應立即離開校園,不得逗
留。
2、家長送交學生學用具、雨具、衣物或餐盒等物品一律不得進入,以免影響學生上課。
應註明班級、姓名後交予警衛人員,下課時由警衛人員電話通知學生自行至警衛室
拿取。
3、家長不得私自將學生帶離校園,學生因病、事需請假早退,須經導師開立請假單,
交由警衛人員確認後始得放行。
4、家長放學時間接送學生,應至家長接送區等待,禁止任意進入校園及班級。
六、廠商交貨、工程人員施工,嚴加管制及查察,並視狀況需要採換證方式進入校區。
七、上課期間在校園內發現未登記之家長及訪客,由警衛人員請出校園。
八、禁止赤膊、衣衫不整、穿拖鞋或奇裝異服者進入校園。
九、禁止攜帶寵物、嬉遊閒蕩、尋釁鬥毆等不法行為進入校園。
十、訪客進入校園後,若有違害校園師生安全或破壞公物之情事應扣留其證件並通報相關
單位處理。
十一、依規定進入校園時,請脫去安全帽及口罩。
十二、學校辦理運動會、親職教育日活動、班親會、家長會議、研習等活動,則由學校通知
警衛室另行辦理專案門禁管制措施。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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