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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6學年度學前入小一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暨暫緩入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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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6學年度學前入小一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暨暫緩入學申請
♦️適用對象:
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將於116學年度屆齡入國小(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欲在入小一前確認身心障礙學生身分、安置環境或申請暫緩入學者。
♦️申請時間:
民國115年12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12月15日(星期二)之學校上班時間。
♦️申請方式:
由法定代理人(家長)持申請資料至戶籍地所屬學區【國小輔導處(室)】申請。
♦️相關資料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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