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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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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9月1日原民教字第1150044807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本助學金網路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s://cip.ntcu.edu.tw/,新(115)學年度系統啟用日(9月1日)起,登入密碼即學校代碼,登入後應立即變更密碼,並修正承辦人基本資料及電子信箱,如未變更應自行負起資料被潛入者竄改或刪除之責任。鑒於作業公開化及透明化,請貴校公告本案網址,俾利學生、家長與教師皆可上網查詢相關訊息,確保個人權益。

申請基準及助學金金額:
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其戶籍資料註記為「原住民身分」,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以下者。依本案要點規定,本助學金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

本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一、七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但不得雙重請領。

本案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止,請貴校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及上網申報後,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將書面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市龜山國小教導處黃薇倫主任收(地址:23160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99巷10號),信封上請註明「原委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助學金」,送件資料如下:

個人申請表:115學年度起申請表有更新,請務必下載使用更新之申請表,黏貼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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